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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多一条1680元 禁捕的长江刀鱼为何公然售卖? 来源:《东方今报》   日期:2019-04-12

  

    禁捕成长江刀鱼高价销售的噱头 资料图片

    为保护长江生态,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称,从今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即长江刀鱼专项捕捞许可证,这意味着长江刀鱼进入全面禁捕时代。

    然而,“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市场上仍有长江刀鱼在售,一条3两多的刀鱼高档饭店卖1680元。这些刀鱼是如何被偷捕、销售,又被送上餐桌的?

探访  禁捕成高价销售噱头

    记者近日采访发现,虽然长江刀鱼禁捕了,但售卖的饭店仍不少。

    在上海崇明区长兴岛润丰农贸市场对面一家名叫“平常人家”的饭店,饭店横幅上写着“吃江鲜、品刀鱼、预定刀鱼礼盒”,在饭店的保鲜柜前,记者看到一盘长江刀鱼。饭店的服务员告诉记者,保鲜柜里的是小刀鱼,中刀鱼和大刀鱼不在店里。“小中刀鱼价格1000元,如果超过2两,每斤是2300元。今年是禁捕,所以,今年你要吃正宗的刀鱼,只有到长兴岛和崇明可以吃得到。今年江阴的贩子都到崇明来拿,他们卖得比我们还贵,我们是就地取材,还是便宜的,没有运费。”

    在上海市中心一家高档餐厅,门口摆放着“正宗刀鱼”的广告牌。餐厅经理告诉记者,当天的刀鱼价格为1680元一条。目前价格已有回落,前一天还卖2680元一条。该店所售刀鱼每条在3两到3两半之间。

    记者询问刀鱼的产地。“因为禁捕,卖刀鱼是很敏感的。”该餐厅经理含糊其辞地说,“渔民偷偷捕的,一旦被抓到我们店也不用开了。”

    据上海市渔政监督管理处介绍,长江渔业管理线(东经122度)西侧的长江水域,严格禁止捕捞。但在管理线东侧的海洋海域,只要是证件齐全的渔船,依然可以合法生产作业。这也就是说,长江的刀鱼是禁捕的,东海的刀鱼则可捕,前者因为肉质鲜美加之禁捕令,价格高出不少。

    在上海另一家餐厅,门口写着“长江刀鱼上市了”。店内服务员称,所售刀鱼肯定是“江刀”,总有人偷偷捞的。

    记者来到上海规模较大的一家水产市场——东方水产中心,多家店铺摆出“长江刀鱼”的招牌。3两以上的刀鱼价格在每斤1300元至3000元。多位店家称,所售刀鱼均产自长江流域,因为货源稀少,每天进货,并按照产量定价。要货需提前预订,当天发货。

    当记者表示,今年长江刀鱼已经禁捕,如此售卖涉嫌违法时,一名店家直言,如果有人来查,就会说这些刀鱼是从海里捕来的“海刀”,而非“江刀”,以免受处罚。

    上海水产行业协会秘书长吴常产说,现在市场上存在用“海刀”冒充“江刀”,但也确实有渔民铤而走险,在长江上偷捕。这些禁捕的货源在层层加价后,流到餐桌上。

    监管 “三无”船只跨省违法捕捞

    早在3月21日晚,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展开侦查后,就曾抓获了非法捕捞人员8名,查处非法渔获物60多斤。犯罪嫌疑人胡某2人已被依法刑拘。

    记者近日来到长江水域的某渔港。在靠近驳船点的路口,村屋上有“刀鱼”字样。一位渔民说,前几天这里还很热闹,这两天查得紧,不敢交易,冷清很多。当记者表示想买鱼时,渔民说:“不敢卖给生面孔。”

    有村民告诉记者,这里卖的既有“海刀”,也有“江刀”,吸引了大量本地甚至外地的鱼贩来进货。捕鱼不会被轻易发现,交易一般在深夜进行。

    为打击非法捕捞,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前组织联合执法行动,记者跟随执法队在长江水域巡逻,水面上仍有小型渔船违法捕捞,2个白天共抓获船只5艘。

    在一艘执法人员扣下的渔船里,除了刀鱼之外还有鳗鱼苗等其他禁捕的种类。地理位置显示,作业地处于长江水域上海段。经查,该船只不具备船舶检验、渔船检验和捕捞许可证明,属于“三无”船只,当事人也非上海渔民。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非法捕捞的渔民大多是跨省作案,在江面撒网后躲藏于浅滩的小船内或岸上的租赁房里,已经形成了一个生产、定价、分拣、销售的黑色产业链。

    记者从上海市农委了解到,今年上海市渔政部门已累计查处长江水域违法捕捞案件17起,清理没收深水张网等1273顶,清理浮具4451只,另有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影响 过度捕捞对物种乃至长江生态造成破坏

    自2003年开始,我国实行长江全面春季禁渔,对长江刀鱼等实行专项监测管理,严格控制捕捞船只数目、网具规格及作业时间,切实降低捕捞强度。但多年来的情况表明,长江刀鱼资源的恢复并不理想,现状依然堪忧。

    上海海洋大学教授钟俊生表示,非法捕捞和环境污染是造成长江刀鱼等鱼类资源量衰减的主要原因。特别是一些非法捕捞者不顾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了捕捞鳗鱼苗而无视长江刀鱼的生长规律,在长江中设置的鳗苗定置网阻断了长江刀鱼的生长洄游之路,往往将还是“幼儿”的刀鱼一网打尽,必须坚决取缔。

    根据国务院的最新部署,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现常年禁捕。农业农村部2018年底也发布通告明确,自2019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治理 不能将监管和执法停留于水面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长江口,渔民把网具用竹竿、锚等定置在水中,渔船只要过一段时间取走渔获物即可。治理行动往往只是清理网具,难以现场处理船、人。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文化与法律学院院长唐议建议,对于违法捕捞,应采取部门协同区域联动治理,加强陆上源头管控,对非法船只、所涉人员、相关利益链条的连带人员一并打击,不能仅仅将监管和执法停留于水面。

    农业农村部长江办副主任赵依民说:“过度捕捞、食用对刀鱼这个物种乃至长江生态造成破坏。为了长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大家应该对买卖、食用长江刀鱼说‘不’。”

    ■网友评论

    rabbitQQQQQ

    只要有老板吃,就会有人捕……

    流川楓

    还有毛刀,这是网捞的,一群急功近利的人。买卖同罪,还有人吃?

    哦哟哟军团

    处罚太轻,才会铤而走险!

    zhang

    抓要两头抓,捕鱼先抓,饭店也要抓,吃的人更要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辛阳生

    执法部门上饭店去查,先派人订餐,当鱼上桌时,再抓。

    据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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