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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来源:《东方今报》   日期:2019-04-12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汇发展”)拟通过向控股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唯一股东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的方式对本公司实施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双汇发展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本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公司将注销法人资格,本公司持有的双汇发展股份将被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且拟注入资产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尚需通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相关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收到本公司关于本次吸收合并事宜的债权人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对于根据本公告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吸收合并获得必须的核准、审批、备案后,对相关债务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对于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的存续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有效债权文书、相关凭证和要求我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权资料到我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14楼

    联系人:何丽娜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邮寄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14楼

    联系人:何丽娜

    邮政编码:462000

    3.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传真至以下号码或发送至以下邮箱地址,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的字样。

    传真号码:0395-2693259

    邮箱地址:helina@shuanghui.net

    联系电话:0395-2676646

    联系人:何丽娜

    特此公告。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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